2016年12月10日加州国际公馆业主委员会向我局提出“因小区部分房屋屋面、外墙漏水及小区监控、门禁系统损坏”使用维修资金申请。我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勘察,认为情况属实并告知业委会按“物业权法”规定须征得小区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才能使用。加州国际公馆业主委员会向我局提供了社区居委会同意及小区三分之二业主签名按手印的资料后,我局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施工单位通过摇号选聘了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代表同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到现场勘察并委托工程造价公司做出工程预算报告,工程预算费用在小区公示无异议后,施工单位才对维修项目进行维修。目前维修工程已完成90%,维修工程完工后加州国际公馆业主委员会将组织市房管局、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施工单位对维修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我局将组织维修工程审价单位摇号(选聘维修工程的审价单位),审价单位作出的审价报告也须征得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我局才能按维修工程合同约定付给施工单位80%的维修工程款,剩下20%的维修工程款待维修工程项目保修期满后支付。关于反映“业主委员会同物业公司假冒业主签名动用维修资金”一事,经调查“加州国际公馆”业主委员会申请使用住宅维修资金程序是公开、公正、透明的,也是合法的。至于反映业主委员会成员替少部份业主代签名一事,我局无法鉴定,下一步我局将和公安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建议春龙社区居委会、加州国际公馆业主委员会、加州国际公馆业主严把这次维修工程的质量和审价关,让住宅维修资金落实到实处。
物业管理指导科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