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延期办证
这是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
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为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来看看我市都做了哪些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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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位推动 领导包案 特事特办
群众利益无小事。市委、市政府将妥善处理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作为衡量执政水平高低、补齐民生短板的“标尺”“试金石”,作为第一责任来抓,作为中心工作同步推进。成立了新余市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市政府统揽、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的三级联动机制。 市政府主要领导每月一调度,对具体工作进行部署,对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靠前指挥;市政府分管领导每两周召开专题调度会,形成了以上率下的“头雁效应”。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包案制度。一个市领导包案一个项目,按照“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包案领导对涉企存在的主要问题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临处置。部门联动 行业监管 行为规范
市房管部门实行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一把手”负责制,针对问题较多、上访较多的“重点”项目,“一把手”现场办公,组织业主代表和开发企业召开协调会,商讨办法、提出对策。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整体联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工作。涉及项目开发企业拖欠税收、维修资金、土地出让金的,分别由税务、房管、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追缴,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公安、税务、房管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对房地产企业恶意偷逃税收联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点带面,充分发挥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作用。 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企业行为。市房管部门调整了商品房预售条件,将原按形象进度达到总投资额的25%调整为封顶才可办理预售,准确把控新建项目工程进度,有效防止延期交房、延期办证。制订并出台了《新余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和监管细则》,将销售房屋总金额的6%作为监管资金进行全程固定比例监管。运行以来,共监管房地产开发项目110个20555户,监管资金6.4亿元。 调整缴费模式,杜绝挪用资金。为保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化解资金风险,市地税部门和市房管部门分别下发通知,规定契税和物业维修基金均由业主自行缴交,同时要求开发企业代收尚未缴交的限期在2018年3月30日前退还业主。截至目前,已有25个项目退还或缴交契税2000万元、物业维修基金1800万元。 严格履行职责,分类进行处置。针对问题楼盘,由城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由房管部门对开发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停止该项目的网上销售备案,倒逼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涉嫌违法违规的,由公安部门负责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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